多地稅務部門開展針對辦公用品發票開具情況的專項檢查,重點查處通過虛開、亂開“辦公用品”項目發票逃避稅收監管的行為。根據新規定,企業開具辦公用品發票時需遵循以下要求:
一、明細化開具要求。以往部分企業將各類物品籠統開具為“辦公用品”,今后必須按照實際購買內容列明具體品名、數量及單價。例如,打印紙、文件夾、簽字筆等需分別列示,不可混為一談。
二、合理性審查加強。稅務部門將重點關注大額辦公用品采購的合理性,若發現與經營規模明顯不符的采購記錄,可能觸發稅務稽查。企業需確保每筆采購均有合理業務需求支撐。
三、發票內容與業務實質必須一致。嚴禁將食品、禮品等不符合辦公用途的支出開具為辦公用品發票,此類行為將被認定為虛開發票,面臨補繳稅款、滯納金及罰款的處罰。
稅務專家提醒,新規實施后,企業應建立健全采購管理制度,規范報銷流程,保存完整的采購憑證。財務人員需加強發票審核,對內容模糊、金額異常的辦公用品發票堅決退回重開。
隨著稅收監管日益精細化,“辦公用品”這類模糊開票方式將不再可行。企業唯有堅持合規經營,才能有效規避稅務風險,實現穩健發展。